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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已有86户家庭生下“单独二胎”宝宝 我州二胎生育政策与全省不完全一致
时间:2014-10-14 09:09:16   作者:恩施新闻网   来源:恩施新闻网   阅读:
  记者日前了解到,今年3月29日,我州“单独二胎”政策正式出台后,截至目前,全州共有245个家庭领取生育证,86户家庭享受到二胎政策生下宝宝。据州卫计委摸底了解,我州符合“单独二胎”生育政策条件的家庭不多,目前有生育意愿的家庭只有少数,预测今年全州出生人口增长幅度不会突破控制目标。
  我州二胎生育政策具有地域性特色
 
  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夫妻双方属城镇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1、第一个子女为残疾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2、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要求生育的;3、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的;4、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夫妻双方属农村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1、夫妻一方两代以上是独生子女的;2、夫妻一方是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3、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4、夫妻只有独生女的;5、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
  湖北省“单独二胎”政策中规定,夫妻双方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可生育两个孩子。
  另外再婚的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记者根据州卫计委政策法规监督科获悉,由于我州本来就是少数民族聚居区,所以上述政策中第3条男方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第5条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这两条可以生二胎的政策在我州范围内无效。
 
  86户家庭享受到“单独二胎”生育政策
 
  州卫计委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目前全州摸底了解到,符合二胎生育的共有7723户(城乡户口数加在一起)。从该政策出台后,全州共有245个家庭领取生育证,有86户家庭享受到二胎政策生下宝宝。自生育政策调整以来,州卫计委结合本州实际出台了《恩施州“单独二胎”启动实施方案》简化和规范受理及审批程序,组织开展宣传动员和政策解读,并对卫生计生干部、业务人员举办多期培训,使具体工作人员准确、熟练掌握政策。并在各社区、乡镇计生办设立“单独二胎”审批绿色通道,采取在群众第一次申请或咨询时发放单独二孩申请材料一次性告知书、对本人不在本州的户籍家庭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等便民服务举措,进一步简化办证手续,优化办证程序,提高办证效率。全面推行便民办证系统的应用,实行网络化办理。
  根据州卫计委从全州各县市“单独二胎”生育申请审批和摸底调查情况来看,符合“单独二胎”生育政策条件的家庭不多,目前有生育意愿的家庭只有少数,因此综合分析预测今年全州出生人口增长幅度不会突破控制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