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恩施州企业50强排序及“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恩施州企联发〔2013〕7号
时间:2013-04-25 11:39:03 作者:恩施州企联 来源:www.ESEC.org.cn 阅读:次
州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各县(市)分会,各县(市)统计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的“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州企业和企业家队伍建设,培育和造就一批在省内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促进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州辖区内开展恩施州企业50强排序和恩施州首届“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恩施州企业50强排序活动
(一)申报范围凡在恩施州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相关指标达到规定标准以上的企业(含制造业、服务业企业),均可作为50强企业申报及分析研究工作的对象。
(二)入围资格申报推荐的企业必须合法经营、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且具备下列条件:
1、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上。
2、具备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含1亿元)以上;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
3、批发业企业,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零售业企业,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住宿餐饮企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
4、重点服务企业,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且其他相关经济指标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数据以2012年全年数据为准)
(三)指标填报申报企业必须填报《2013年恩施州企业50强申报表》(附件1),填报内容有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研发费用、纳税总额、从业人数、外贸收入等指标和企业相关信息。
(四)申报程序恩施州企业50强排序统一采用由企业申报、相关部门推荐的原则。申报企业要按照附件1、附件2的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主要是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利润损益表)。企业申报材料经同级统计部门数据核实,州企联各县(市)分会盖章确认后向州企联申报。中央、省属及州直企业、州企联副会长单位可直接申报。所推荐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本。
二、恩施州首届“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恩施州内,在各类企业担任董事长(董事会主席)、总经理(企业总裁、厂长)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均可参加本次评选活动。本次评选设“优秀企业家”30名。
(二)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等系列重要思想,廉洁自律,勇于奉献,在企业和社会上具有良好的个人形象。
2、坚持科学发展,带领员工立足自主创新,打造自主品牌,使企业技术水平和生产水平有较大发展,经济效益显著增长。
3、坚持以人为本,处事公平公正公开,企业实行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职工“五险一金”缴纳情况落实,企业内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在企业改革和企业管理上勇于开拓创新,贡献突出。
4、自担任本职务以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坚持诚实守信,企业在金融、工商、税务、财政、质检、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均有良好的信用纪录。
(三)申报程序。申报个人将申报材料经同级统计部门数据核实,州企联县、市分会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上报州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省属在恩施州企业、州直企业和州企联副会长单位申报个人可直接向州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四)申报要求。申报个人须填报《恩施州首届“优秀企业家”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申报个人须提供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2份,并附个人二寸照片1张,并同时提供全套电子版本。
三、申报时间申报推荐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31日。
四、评审发布
(一)评审为保证50强企业排序工作和恩施州首届“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的公正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州企联、州统计局、恩施日报社将会同州直有关部门及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州企联,负责排序和评选的日常工作。活动坚持不向企业收费的原则。
如企业因发展或宣传需要,需在《恩施日报》展示企业风采或个人风采,可与恩施日报联系宣传报道,于今年6-7月进行。
评审办公室汇总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实地考察,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将考察结果和有关意见综合上报评委会。
评委会根据评审原则、标准和条件及实际情况进行初评,并将初评后的入围名单通过“恩施州企业联合会官方网站(www.ESEC.org.cn)”和恩施日报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各界意见。评审委员会再根据社会各界意见,最终确定50强企业和恩施州首届“优秀企业家”名单。
排序和评选结果于今年8-9月在《恩施日报》等相关新闻媒体上公示并发布,同时将50强企业排序及分析研究报告呈州委、州政府。
(二)宣传表彰经评选产生的恩施州50强企业和首届“优秀企业家”将于今年内举行隆重的颁奖表彰大会,由州领导及评审委员会成员单位颁奖。届时恩施日报等州主要新闻媒体和“恩施州企业联合会官方网站”及《恩施企业与企业家》杂志将作深度报道。
五、联系方式
州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傅开宇
传真电话:0718-8264054
手 机:15327029325
电子邮箱:1227446254@qq.com
通讯地址:恩施市民族路3号 州企联办公室
州统计局:向 杰
联系电话:0718-8229915
恩施日报社:郑远菊
手 机:13971898288
为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的“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州企业和企业家队伍建设,培育和造就一批在省内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促进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州辖区内开展恩施州企业50强排序和恩施州首届“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恩施州企业50强排序活动
(一)申报范围凡在恩施州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相关指标达到规定标准以上的企业(含制造业、服务业企业),均可作为50强企业申报及分析研究工作的对象。
(二)入围资格申报推荐的企业必须合法经营、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且具备下列条件:
1、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上。
2、具备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含1亿元)以上;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
3、批发业企业,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零售业企业,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住宿餐饮企业,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
4、重点服务企业,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且其他相关经济指标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数据以2012年全年数据为准)
(三)指标填报申报企业必须填报《2013年恩施州企业50强申报表》(附件1),填报内容有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计、所有者权益合计、研发费用、纳税总额、从业人数、外贸收入等指标和企业相关信息。
(四)申报程序恩施州企业50强排序统一采用由企业申报、相关部门推荐的原则。申报企业要按照附件1、附件2的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主要是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利润损益表)。企业申报材料经同级统计部门数据核实,州企联各县(市)分会盖章确认后向州企联申报。中央、省属及州直企业、州企联副会长单位可直接申报。所推荐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本。
二、恩施州首届“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恩施州内,在各类企业担任董事长(董事会主席)、总经理(企业总裁、厂长)两年以上(含两年)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均可参加本次评选活动。本次评选设“优秀企业家”30名。
(二)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等系列重要思想,廉洁自律,勇于奉献,在企业和社会上具有良好的个人形象。
2、坚持科学发展,带领员工立足自主创新,打造自主品牌,使企业技术水平和生产水平有较大发展,经济效益显著增长。
3、坚持以人为本,处事公平公正公开,企业实行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职工“五险一金”缴纳情况落实,企业内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在企业改革和企业管理上勇于开拓创新,贡献突出。
4、自担任本职务以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坚持诚实守信,企业在金融、工商、税务、财政、质检、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均有良好的信用纪录。
(三)申报程序。申报个人将申报材料经同级统计部门数据核实,州企联县、市分会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上报州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中央、省属在恩施州企业、州直企业和州企联副会长单位申报个人可直接向州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四)申报要求。申报个人须填报《恩施州首届“优秀企业家”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申报个人须提供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2份,并附个人二寸照片1张,并同时提供全套电子版本。
三、申报时间申报推荐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31日。
四、评审发布
(一)评审为保证50强企业排序工作和恩施州首届“优秀企业家”评选活动的公正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州企联、州统计局、恩施日报社将会同州直有关部门及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州企联,负责排序和评选的日常工作。活动坚持不向企业收费的原则。
如企业因发展或宣传需要,需在《恩施日报》展示企业风采或个人风采,可与恩施日报联系宣传报道,于今年6-7月进行。
评审办公室汇总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实地考察,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将考察结果和有关意见综合上报评委会。
评委会根据评审原则、标准和条件及实际情况进行初评,并将初评后的入围名单通过“恩施州企业联合会官方网站(www.ESEC.org.cn)”和恩施日报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各界意见。评审委员会再根据社会各界意见,最终确定50强企业和恩施州首届“优秀企业家”名单。
排序和评选结果于今年8-9月在《恩施日报》等相关新闻媒体上公示并发布,同时将50强企业排序及分析研究报告呈州委、州政府。
(二)宣传表彰经评选产生的恩施州50强企业和首届“优秀企业家”将于今年内举行隆重的颁奖表彰大会,由州领导及评审委员会成员单位颁奖。届时恩施日报等州主要新闻媒体和“恩施州企业联合会官方网站”及《恩施企业与企业家》杂志将作深度报道。
五、联系方式
州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傅开宇
传真电话:0718-8264054
手 机:15327029325
电子邮箱:1227446254@qq.com
通讯地址:恩施市民族路3号 州企联办公室
州统计局:向 杰
联系电话:0718-8229915
恩施日报社:郑远菊
手 机:13971898288
恩施州企业联合会 恩施州企业家协会
恩施州统计局 恩施日报社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恩施州统计局 恩施日报社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