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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舞噪音,拿你怎么办?
时间:2013-11-25 10:28:59   作者:黎袁媛   来源:恩施新闻网   阅读:

清河园广场上火热的广场舞。恩施图片库 谭远斌 摄
  跳广场舞有益身心,但当它制造的噪音影响到其他居民的生活时,难免遭受诟病。近期,“华人大妈在纽约公园跳广场舞被警察带走、武汉广场舞大妈被泼粪、北京市民鸣枪并用藏獒驱散广场舞”等事件在网上引发热议。而在恩施本地,不断有网友在恩施新闻网上投诉广场舞扰民。根据帖子提供的线索,记者对州城广场进行了走访。
  广场舞噪音扰民
  “站似一棵松,坐似一口钟!……”11月20日,天刚蒙蒙亮,家住州教育局的网友“小野”就被民族广场上铿锵有力的音乐惊醒了。他家的窗口和民族广场的直线距离不到二十米,每天清晨被广场舞音乐吵醒已成“定律”。“我的工作需要上夜班,经常凌晨一两点才下班,可睡不了两三个小时就被他们吵醒。有心想冲到窗口大骂,可跳舞的都是老人家,骂不出口。现在我已经养成了等他们结束晨练再睡个回笼觉的习惯。”他苦笑着说
  夜幕降临,民族广场又热闹起来。广场舞里还分了几支的不同的队伍,彼此音乐不同,为了盖过对方,音量都不小。
  在恩施市体育馆通往硒都民族实验小学的马路上,晨舞的声音大不说,老人还经常占用车道。网友“典典”十分担忧:“每天早上车流及学生家长本来就多,堵车不说,万一不小心车撞到了,是谁的责任?”
  至于人数活动较多的土桥广场和风雨桥头清河园广场,均是被投诉的“重灾区”。“广场舞声音大,时间长,每天休息时间瞬间被挤占两个小时,谁受得了!”
  谭婆婆是州直单位一名退休公务员,也是广场舞的热心参与者。对于频遭投诉,她有话说:“州城空旷的场地少,广场附近大多有居民小区。除开凤凰山,就没有其他公园可以提供活动场地。虽然有噪音,但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也方便了居民来这里活动啊!”
  居民投诉盼人管
  面对噪音,市民经常投诉。根据有关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今年上半年,州中心医院对面一家公司在博文广场举行活动,音量过大,愤怒的病人甚至拨打了110进行投诉,活动就此停止。
  而面对天天进行的广场舞,许多网友表示投诉收效甚微。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被称作“噪声敏感建筑物”。按照《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以居民住宅、文化教育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其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限值,昼间为55分贝,夜间为45分贝;而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最大限值也不超过60分贝。即使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其噪声最大限值也不得超过70分贝。同时,根据规定,在每天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为夜间,其要求更是严格,最高为55分贝。
  为治理广场舞噪音,上海、广州、乌鲁木齐、浏阳等地陆续出台了《广场舞公约》,依据投诉,执法部门可进行没收工具和罚款处理。
  恩施市城区环境噪声管理执法中队队长彭美虹介绍,今年上半年,执法中队曾多次依据“12319”热线投诉,到市民反映较强烈的民族广场、硒都广场、土桥广场等地进行调查,这些地方的音乐分贝均超标。中队对参加广场舞的老人们进行了劝导,但劝导的效果并不好。目前,尚未出台别的措施。
  而广场附近的居民们,不得不继续忍受被激昂的广场舞音乐打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