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恩施州中考报名今起开始
时间:2015-03-16 10:02:16 作者:彭晓全 来源:恩施日报 阅读:次
记者3月15日从州教育考试院获悉,2015年全州初中毕业学业统一考试(含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简称“中考”)报名工作今起开始,截止时间为3月31日。
具有我州户籍、在我州初中就读并取得就读学校学籍的中考考生,在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
具有我州户籍但在外地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的考生,应持就读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初中学籍证明,经户籍所在地县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股)审核、取得我州学籍后,在新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非本州户籍随迁子女,在我州初中就读并取得就读学校学籍的考生,可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其报名、考试、录取等方面享受我州户籍考生同等待遇。
凡未取得全国统一学籍号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中考。因故未参加我州2014年及以前中考地理、生物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经县市教育局同意并报州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可以报名补考,成绩计入2015年中考总分。已参加过以往中考地理、生物考试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15年中考地理、生物考试。
报名信息上报州教育考试院截止时间为4月10日。因在州外就读,未在集中报名期间回户籍所在地报名的考生,可申请补报名,补报名手续与集中报名手续一致,补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30日,在此之后各地不再接受补报名。
同时,中职学校招收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等非应届初中毕业生,也应办理报名手续,报名信息上报州教育考试院截止时间为11月13日。
具有我州户籍、在我州初中就读并取得就读学校学籍的中考考生,在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
具有我州户籍但在外地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的考生,应持就读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初中学籍证明,经户籍所在地县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股)审核、取得我州学籍后,在新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非本州户籍随迁子女,在我州初中就读并取得就读学校学籍的考生,可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中考,其报名、考试、录取等方面享受我州户籍考生同等待遇。
凡未取得全国统一学籍号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中考。因故未参加我州2014年及以前中考地理、生物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经县市教育局同意并报州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可以报名补考,成绩计入2015年中考总分。已参加过以往中考地理、生物考试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15年中考地理、生物考试。
报名信息上报州教育考试院截止时间为4月10日。因在州外就读,未在集中报名期间回户籍所在地报名的考生,可申请补报名,补报名手续与集中报名手续一致,补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30日,在此之后各地不再接受补报名。
同时,中职学校招收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等非应届初中毕业生,也应办理报名手续,报名信息上报州教育考试院截止时间为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