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考核位列全省榜首
时间:2017-07-19 15:23:58 作者:喻莲 来源:恩施新闻网 阅读:次
近日,省委办公厅通报2016年度全省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考核结果,我州以满分位列榜首。州委办公室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实现全省考核“三连冠”。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扎实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看似琐碎繁杂,实则兹事体大,是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必然要求,是建设法治恩施的应有之义。州委办公室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大决策,始终坚持立足规范、质量为先,大力推进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文件质量明显提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网络基本形成,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迈出了新步伐,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在恩施落地生根的生动“微实践”。
州委办公室始终坚持源头管控,严守发文、内容、体式“三道关口”,建立完善州委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度,规范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尤其是对提请州委常委会议审议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实行严格的前置审核程序,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力争把文件存在的问题解决在会议审议前、审批签发前,确保党内规范性文件严谨规范、质量过硬。
无论是从党内规范性文件的特殊规范性严肃性出发,还是从治理“文山会海”的工作要求出发,州委办公室始终坚持以法律法规、党的决策部署、工作确有需要等为主要行文依据,对发文必要性严格把关,努力做到“七个不发”:可发可不发的不发、照抄照转的不发、内容重复的不发、没有实质内容的不发、程序不完备的不发、增加基层不必要负担的不发、超规格超范围超篇幅的不发。州直某单位代拟了关于律师“三进”工作办法,州委办公室经过严谨审查,认为此文件暂时不宜以州委名义发文,作不予发文处理,最终代拟单位采纳建议以部门名义发文先行先试。仅2016年度,州委办公室对暂时不适宜发文或者不符合发文条件的10余份文稿作不予发文处理,退回代拟单位。
州委党内规范性文件,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严防出现与党中央和省委精神相脱节、相违背的现象;必须符合国法、党规要求,严防出现与法律法规、党内法规、行政规章以及上位文件相抵触的情形;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防出现脱离实际、形式主义的问题。州委办公室始终坚持从政治方向、法治思维、实践落实等方面,严格审核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尤其是对容易出现的问题,如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机构编制、奖励补贴、项目经费、扶贫政策、纪律处分等问题进行重点审核,确保合法合规。近三年来,州委共出台党内规范性文件100余件,内容均符合备案审查“六个是否”的规定。
文种选择是否正确,文件程序是否到位,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文字表述是否准确,标点符号使用是否正确,文件格式是否规范,这些都是确保文件严肃规范需要严格把关的重要方面。州委办公室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精益求精、严谨细致审核党内规范性文件的体例和格式,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小环节和细微之处,确保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决定、决议、意见、通知等文种使用正确;确保发文初核、内容审核、会议审议、领导审批、印发前复核、清样校核、发文、备案等发文程序到位;确保字词、标点符号、人名、地名、时间、数组、段落顺序、引文等使用准确规范;确保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2016年,州委党内规范性文件的文件格式、备案材料规范性等方面在省委办公厅考核中均为满分。
建立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本质是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党组)实施决策监督,以确保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正确贯彻执行,确保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统一性、科学性和权威性,是实现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州委办公室坚持高标准向省委备案,接受省委监督,连续3年确保了报备率100%、报备及时率100%、合法合规率100%,实现了“不漏报、不迟报、不乱报”,其背后付出的艰辛可想而知。同时,州委办公室按照规范的制度程序审查每份“下备一级”文件,履行备案审查监督职责,本着务实严谨、公平公正的法治精神,确保“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比如按照规定,目前不宜允许市(地)级以下党委、政府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因此在备案审查时,对违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规定的,一律视情况给予提醒或纠正。仅2016年度针对备案文件中的问题和执行中可能出现问题的情况,提出提醒件55件、纠正件3件。
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具有较强时效性。按照规定,党内规范性文件要在文件印发后30日内向上一级党委备案,备案文件要在收文后30日审查备案办结。州委办公室在提升工作效率上狠下功夫,一方面坚持做到“即发即报”,凡需报送省委备案的文件,自文件印发当日起,认真准备备案材料,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及时向省委备案;一方面坚持做到“即收即审”,对照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政策精神、参考文件、公文格式等,对备案文件全方位审查,经过征求意见、沟通协调、领导审批、处理反馈等规范环节,对文件进行审查备案。用专注、细致、执着和坚守,达成早一点完成审查、早一点发现问题、早一点解决问题的目标。
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反映的这种党委决策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促使备案审查成为党办系统提升“三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之一。州委办公室始终坚持对文件严格审核把关,不断提高为州委决策服务的科学性;始终坚持严格的备案审查,及时发现不合法不合规问题,有效推动党内法规制度贯彻落实,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主动性;始终坚持不断完备自上而下的备案审查工作体系,积极向省委办公厅请示、报告、学习,及时与下级党委(党组)及其法规工作机构沟通交流,提升全州各级党委(党组)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不断提高全州党办系统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各级党委的重要职责。州委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安排,州委常委会议每年定期听取党内法规工作专题汇报。州委书记李建明多次强调,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既不能对上级文件精神照抄照转,也不能擅自突破上级文件精神“地方保护”,要保证文件的科学性、合法性、必要性、操作性。州委办公室积极谋划、统筹协调,早在2014年10月就增设了州委法规室,目前各县市也以增设、挂牌等方式相继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州直单位以综合科或办公室为主,均明确了兼职从事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人员。全州党办主任会议、州委办公室室务会议多次进行研究部署。我州党内法规工作稳步推进,氛围日渐浓厚。
做好党内法规工作,必须统筹在先、谋划在先,完善工作体系。州委办公室在制定出台并严格执行《恩施州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规程》《州委公文办理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党委、人大、政府等各备案工作机构的协作配合;建立恩施州党内规范性文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搭建统一、权威、高效的跨部门会商协作机制,强化工作联系和业务交流,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工作机构的整体合力;建立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考核评价机制、通报提醒机制、审查结果运用机制,制定并下发了《党内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对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文件突出问题、备案审查工作的经验做法及问题等进行通报,并将工作链条延伸,对文件的落实执行和提醒件、纠正件的处理情况加强督查。多措并举,有力提升我州党内规范性文件质量和备案工作水平。
党内法规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必须有一支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作保证。州委办公室组建了州委党内规范性文件专家组,积极引进高校法学教授、党建方面专家、政策法规工作骨干、律师顾问等方面的专门人才,为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提供专业支持。自2013年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州委办公室多次组织召开全州党委办公室工作培训会、县市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培训会、党内规范性文件向省委备案联系点工作培训座谈会等,强化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采取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实践磨砺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党内法规工作人员的培养力度,不断提升理论素养、法律素养、文字素养,从而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着力提高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水平,为党内法规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力争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州委办公室将始终坚持从管党治党、治国理政实际出发,改革创新、与时俱进,不断开创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新局面,深入推进法治恩施建设,为恩施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
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扎实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看似琐碎繁杂,实则兹事体大,是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必然要求,是建设法治恩施的应有之义。州委办公室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大决策,始终坚持立足规范、质量为先,大力推进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文件质量明显提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网络基本形成,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迈出了新步伐,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在恩施落地生根的生动“微实践”。
备案“零纠错”的奥秘
2014至2016年,州委每年制定党内规范性文件近40件,全部通过省委备案审核,无一件提醒件和纠正件,奥秘何在?州委办公室始终坚持源头管控,严守发文、内容、体式“三道关口”,建立完善州委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度,规范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尤其是对提请州委常委会议审议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实行严格的前置审核程序,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力争把文件存在的问题解决在会议审议前、审批签发前,确保党内规范性文件严谨规范、质量过硬。
无论是从党内规范性文件的特殊规范性严肃性出发,还是从治理“文山会海”的工作要求出发,州委办公室始终坚持以法律法规、党的决策部署、工作确有需要等为主要行文依据,对发文必要性严格把关,努力做到“七个不发”:可发可不发的不发、照抄照转的不发、内容重复的不发、没有实质内容的不发、程序不完备的不发、增加基层不必要负担的不发、超规格超范围超篇幅的不发。州直某单位代拟了关于律师“三进”工作办法,州委办公室经过严谨审查,认为此文件暂时不宜以州委名义发文,作不予发文处理,最终代拟单位采纳建议以部门名义发文先行先试。仅2016年度,州委办公室对暂时不适宜发文或者不符合发文条件的10余份文稿作不予发文处理,退回代拟单位。
州委党内规范性文件,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严防出现与党中央和省委精神相脱节、相违背的现象;必须符合国法、党规要求,严防出现与法律法规、党内法规、行政规章以及上位文件相抵触的情形;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防出现脱离实际、形式主义的问题。州委办公室始终坚持从政治方向、法治思维、实践落实等方面,严格审核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尤其是对容易出现的问题,如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机构编制、奖励补贴、项目经费、扶贫政策、纪律处分等问题进行重点审核,确保合法合规。近三年来,州委共出台党内规范性文件100余件,内容均符合备案审查“六个是否”的规定。
文种选择是否正确,文件程序是否到位,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文字表述是否准确,标点符号使用是否正确,文件格式是否规范,这些都是确保文件严肃规范需要严格把关的重要方面。州委办公室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精益求精、严谨细致审核党内规范性文件的体例和格式,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小环节和细微之处,确保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决定、决议、意见、通知等文种使用正确;确保发文初核、内容审核、会议审议、领导审批、印发前复核、清样校核、发文、备案等发文程序到位;确保字词、标点符号、人名、地名、时间、数组、段落顺序、引文等使用准确规范;确保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2016年,州委党内规范性文件的文件格式、备案材料规范性等方面在省委办公厅考核中均为满分。
“3年100%”的艰辛
州委办公室始终坚持把备案审查作为提升党内规范性文件质量的重要途径,强化监督、效率、服务“三种意识”,高质量、高标准做好州委党内规范性文件向省委报备工作,严要求、全覆盖做好各县市,州纪委、州委各部门以及州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2016年度,州委办公室向省委报备文件41件,审查县市报备文件136件,确保党内规范性文件符合规定、执行到位。建立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本质是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党组)实施决策监督,以确保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正确贯彻执行,确保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统一性、科学性和权威性,是实现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州委办公室坚持高标准向省委备案,接受省委监督,连续3年确保了报备率100%、报备及时率100%、合法合规率100%,实现了“不漏报、不迟报、不乱报”,其背后付出的艰辛可想而知。同时,州委办公室按照规范的制度程序审查每份“下备一级”文件,履行备案审查监督职责,本着务实严谨、公平公正的法治精神,确保“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比如按照规定,目前不宜允许市(地)级以下党委、政府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因此在备案审查时,对违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规定的,一律视情况给予提醒或纠正。仅2016年度针对备案文件中的问题和执行中可能出现问题的情况,提出提醒件55件、纠正件3件。
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具有较强时效性。按照规定,党内规范性文件要在文件印发后30日内向上一级党委备案,备案文件要在收文后30日审查备案办结。州委办公室在提升工作效率上狠下功夫,一方面坚持做到“即发即报”,凡需报送省委备案的文件,自文件印发当日起,认真准备备案材料,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及时向省委备案;一方面坚持做到“即收即审”,对照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政策精神、参考文件、公文格式等,对备案文件全方位审查,经过征求意见、沟通协调、领导审批、处理反馈等规范环节,对文件进行审查备案。用专注、细致、执着和坚守,达成早一点完成审查、早一点发现问题、早一点解决问题的目标。
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反映的这种党委决策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促使备案审查成为党办系统提升“三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之一。州委办公室始终坚持对文件严格审核把关,不断提高为州委决策服务的科学性;始终坚持严格的备案审查,及时发现不合法不合规问题,有效推动党内法规制度贯彻落实,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主动性;始终坚持不断完备自上而下的备案审查工作体系,积极向省委办公厅请示、报告、学习,及时与下级党委(党组)及其法规工作机构沟通交流,提升全州各级党委(党组)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不断提高全州党办系统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久久为功的韧劲
今年4月21日,州委办公室召开全州县市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培训会。各县市结合工作实际,座谈培训、查摆问题、交流经验,相互促进,以更好地完成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久久为功的韧劲、驰而不息的精神,是成就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石。州委办公室正是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下,不断夯实组织、制度、能力“三个保障”,党内规范性文件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布局、工作力量逐渐与全面推进依规治党的任务要求相适应,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力度明显加强,确保了党内规范性文件体制完备、运转顺畅。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各级党委的重要职责。州委把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安排,州委常委会议每年定期听取党内法规工作专题汇报。州委书记李建明多次强调,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既不能对上级文件精神照抄照转,也不能擅自突破上级文件精神“地方保护”,要保证文件的科学性、合法性、必要性、操作性。州委办公室积极谋划、统筹协调,早在2014年10月就增设了州委法规室,目前各县市也以增设、挂牌等方式相继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州直单位以综合科或办公室为主,均明确了兼职从事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人员。全州党办主任会议、州委办公室室务会议多次进行研究部署。我州党内法规工作稳步推进,氛围日渐浓厚。
做好党内法规工作,必须统筹在先、谋划在先,完善工作体系。州委办公室在制定出台并严格执行《恩施州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规程》《州委公文办理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党委、人大、政府等各备案工作机构的协作配合;建立恩施州党内规范性文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搭建统一、权威、高效的跨部门会商协作机制,强化工作联系和业务交流,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工作机构的整体合力;建立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考核评价机制、通报提醒机制、审查结果运用机制,制定并下发了《党内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对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文件突出问题、备案审查工作的经验做法及问题等进行通报,并将工作链条延伸,对文件的落实执行和提醒件、纠正件的处理情况加强督查。多措并举,有力提升我州党内规范性文件质量和备案工作水平。
党内法规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必须有一支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作保证。州委办公室组建了州委党内规范性文件专家组,积极引进高校法学教授、党建方面专家、政策法规工作骨干、律师顾问等方面的专门人才,为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提供专业支持。自2013年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正式启动以来,州委办公室多次组织召开全州党委办公室工作培训会、县市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培训会、党内规范性文件向省委备案联系点工作培训座谈会等,强化对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采取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实践磨砺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党内法规工作人员的培养力度,不断提升理论素养、法律素养、文字素养,从而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着力提高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水平,为党内法规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力争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州委办公室将始终坚持从管党治党、治国理政实际出发,改革创新、与时俱进,不断开创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新局面,深入推进法治恩施建设,为恩施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