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副会长单位、各县(市)经信局:
近年来,全州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发展实体经济,企业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企业的产品档次和经济效益水平不断提高,企业经营者队伍不断壮大,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和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艰巨任务,企业生产经营仍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企业发展环境不优,部门管理服务不到位,侵害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观念陈旧、职能错位,用行政手段干预企业生产经营和决策;有的擅自出台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加重企业税外负担;有的不依法办事、不公正司法,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来自社会各方面的乱收费、乱检查、乱评比、乱拉赞助等现象仍较为突出;在涉及企业劳动关系协调等方面,机制不够完善,企业生产经营受到影响。
州企联作为全州企业、企业经营者(雇主)的组织代表,承担着维护全州企业与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为切实服务好企业和企业经营者,进一步改善和优化企业的经营环境,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州实际,在学习、借鉴其他省、市经验的基础上,州企联起草了《恩施州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办法》(初稿)。根据州企联2012年第二次会长办公会议的要求,请各县(市)经信局就初稿内容广泛征求所在县(市)州企联会员单位及有关方面意见,在此基础上对初稿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意见请加盖公章后报州企联办公室。各副会长单位对初稿内容如有新的意见和建议,也请及时反馈到州企联办公室。
联系人:傅开宇
电 话:0718-82640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