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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州企联县(市)分会组建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2-12-12 11:21:00   作者:恩施州企联发〔2012〕5号   来源:www.ESEC.org.cn   阅读:
各县(市)经信局:
  根据州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州企业联合会分会的通知》(恩施州政办电〔2012〕130号)的有关要求,经州企联研究,现将组建州企联各县(市)分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分会办事地点挂靠各县(市)经信局,经信局局长任会长,经信局分管副局长任副会长,根据各县(市)情况,另由2至3名州企联常务理事单位负责人任副会长,各县(市)经信局至少确定1名专职工作人员。
  二、各县(市)分会的铭牌和印章由州企联统一制作。
  三、各县(市)分会的组建方案应报州企联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组建工作。
  四、各县(市)分会的组建工作应在2012年12月底前完成。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