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湖北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
恩施州人社函〔2016〕444号
时间:2016-10-08 10:01:49 作者: 来源:www.ESEC.org.cn 阅读:次
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落实,现将《关于印发<湖北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2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规定,认真做好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恩施州总工会
恩施州企业联合会 恩施州企业家协会
恩施州工商业联合会
2016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