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恩施企业30强排序活动的通知
恩施州企联发〔2014〕6号
时间:2014-06-05 08:32:29 作者:恩施州企联 来源:www.ESEC.org.cn 阅读:次
州企联各县(市)分会,各县(市)统计局,各有关企业:
2013年,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坚持企业自愿申报和不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的原则,开展了恩施企业30强排序及发布,得到了企业的广泛好评和社会的高度关注,受到州委、州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造就一批在州内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促进恩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决定继续开展2014恩施企业30强排序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恩施州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相关指标达到规定标准以上的各类企业(含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等),均可作为恩施企业30强申报及排序的对象。
二、入围资格
申报推荐的2014恩施30强企业必须合法经营、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2013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人民币(含1亿元)以上的企业,其他相关指标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
(二)在2013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8亿元人民币(含28亿元)的独立法人企业,可以推荐申报2014湖北企业100强。
三、指标填报
申报企业必须填报《2014恩施企业30强申报表》(附件1),主要填报内容有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研发费用、纳税总额、年均从业人数、外贸收入等指标和企业相关信息。
四、申报程序
恩施企业30强排序,统一采取由企业申报、相关部门推荐的原则。申报企业要按照附件1、附件2的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供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主要是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利润损益表)。企业申报材料经同级统计部门数据核实,州企联各县(市)分会盖章确认后向恩施州企联申报。中央、省属及州直企业、州企联副会长单位可直接申报。所推荐申报材料应提交纸质一式两份并附申报材料电子版本。
五、申报时间
申报推荐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
六、企业形象展示
2014年7月1日至9月1日,各申报单位应积极在恩施日报或相关网站自我推介,扩大社会影响力。
七、审定发布
为保证2014恩施企业30强排序工作的公正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恩施州企业联合会和恩施州统计局将会同州相关涉企部门及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恩施州企业联合会,负责恩施企业30强排序等日常工作。
本项活动仍坚持不向企业收费的原则。
排序结果拟定于今年9月在《恩施日报》、恩施州企联网
站、“恩施企业与企业家”会刊等相关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并适时召开发布会为上榜企业授牌。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恩施州企业联合会
如需电子表格请直接在州企联官网下载(网址:www.esec.org.cn)。
联系人:佘亚平(13971878511) 刘 力(13407195200)
联系电话(传真):0718-8264054
电子邮箱:290043646@qq.com
通讯地址:恩施市民族路3号恩施州企业联合会
邮政编码:445000
州统计局联系人:向杰(0718-8222155)
特此通知。
附件:1、2014恩施企业30强申报表
2、2014恩施企业30强申报填表说明
2013年,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坚持企业自愿申报和不向申报企业收取费用的原则,开展了恩施企业30强排序及发布,得到了企业的广泛好评和社会的高度关注,受到州委、州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造就一批在州内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促进恩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决定继续开展2014恩施企业30强排序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恩施州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相关指标达到规定标准以上的各类企业(含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等),均可作为恩施企业30强申报及排序的对象。
二、入围资格
申报推荐的2014恩施30强企业必须合法经营、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2013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人民币(含1亿元)以上的企业,其他相关指标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
(二)在2013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8亿元人民币(含28亿元)的独立法人企业,可以推荐申报2014湖北企业100强。
三、指标填报
申报企业必须填报《2014恩施企业30强申报表》(附件1),主要填报内容有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研发费用、纳税总额、年均从业人数、外贸收入等指标和企业相关信息。
四、申报程序
恩施企业30强排序,统一采取由企业申报、相关部门推荐的原则。申报企业要按照附件1、附件2的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供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主要是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利润损益表)。企业申报材料经同级统计部门数据核实,州企联各县(市)分会盖章确认后向恩施州企联申报。中央、省属及州直企业、州企联副会长单位可直接申报。所推荐申报材料应提交纸质一式两份并附申报材料电子版本。
五、申报时间
申报推荐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
六、企业形象展示
2014年7月1日至9月1日,各申报单位应积极在恩施日报或相关网站自我推介,扩大社会影响力。
七、审定发布
为保证2014恩施企业30强排序工作的公正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恩施州企业联合会和恩施州统计局将会同州相关涉企部门及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恩施州企业联合会,负责恩施企业30强排序等日常工作。
本项活动仍坚持不向企业收费的原则。
排序结果拟定于今年9月在《恩施日报》、恩施州企联网
站、“恩施企业与企业家”会刊等相关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并适时召开发布会为上榜企业授牌。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恩施州企业联合会
如需电子表格请直接在州企联官网下载(网址:www.esec.org.cn)。
联系人:佘亚平(13971878511) 刘 力(13407195200)
联系电话(传真):0718-8264054
电子邮箱:290043646@qq.com
通讯地址:恩施市民族路3号恩施州企业联合会
邮政编码:445000
州统计局联系人:向杰(0718-8222155)
特此通知。
附件:1、2014恩施企业30强申报表
2、2014恩施企业30强申报填表说明
恩施州企业联合会 恩施州统计局
恩施日报社
二〇一四年六月四日
恩施日报社
二〇一四年六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