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出台群众举报涉暴涉恐线索奖励办法举报暴恐犯罪线索最高奖5万
时间:2014-11-03 09:17:27 作者:周淑芬 来源:恩施新闻网 阅读:次
晚报讯(见习记者 周淑芬 通讯员 周良彪)记者昨日从州公安局获悉,为切实提高社会各界群众参与反恐意识,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发现举报涉暴涉恐线索的积极性,有效提升全州涉暴涉恐犯罪活动的发现预警能力,州公安局日前制定了群众举报涉暴涉恐线索的奖励办法,并正式向社会公布。举报暴恐犯罪线索最高可获5万元奖励。
据州公安局负责人介绍,恐怖活动是指以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为目的,采取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行为,以及煽动、资助或者以其他方式协助实施上述活动的行为。群众举报涉暴涉恐违法犯罪线索包括组织、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为暴力恐怖活动提供资金、作案工具、场所等帮助和交通工具等便利条件的;非法制造、经营、传播、私藏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宣传品(包括书刊、传单、电子出版物、音视频以及其他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内容的物品)的;以及从事其他涉嫌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犯罪活动的。我州群众如发现以上行为及线索,均可通过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举报;“平安恩施”微博微信举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通过信件、电子邮件向公安机关举报;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平台举报。
据介绍,对群众举报的线索,根据查证情况和对防止暴力恐怖事件发生、侦破暴力恐怖犯罪案件、抓获暴力恐怖犯罪嫌疑人发挥的实际作用和效果最高可获得5万元(含)以上奖励金额,最低可获得3千元(含)以上3万元以下奖励金额。
据州公安局负责人介绍,恐怖活动是指以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为目的,采取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行为,以及煽动、资助或者以其他方式协助实施上述活动的行为。群众举报涉暴涉恐违法犯罪线索包括组织、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为暴力恐怖活动提供资金、作案工具、场所等帮助和交通工具等便利条件的;非法制造、经营、传播、私藏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宣传品(包括书刊、传单、电子出版物、音视频以及其他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内容的物品)的;以及从事其他涉嫌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犯罪活动的。我州群众如发现以上行为及线索,均可通过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举报;“平安恩施”微博微信举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通过信件、电子邮件向公安机关举报;发送短信到“12110”短信报警平台举报。
据介绍,对群众举报的线索,根据查证情况和对防止暴力恐怖事件发生、侦破暴力恐怖犯罪案件、抓获暴力恐怖犯罪嫌疑人发挥的实际作用和效果最高可获得5万元(含)以上奖励金额,最低可获得3千元(含)以上3万元以下奖励金额。
